2003年07月30日
本网讯 近日,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03]12号)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粤发[2003]10号)的规定,省地税局具体明确了我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地区停征屠宰税的问题: 一、除四会、兴宁、徐闻等3个县(市)以及珠江三角洲地区7市及所属县、区和代管市已停征屠宰税外,其他各市及所属县(市、区)从2003年7月1日起停征。 二、各地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做好屠宰税的停征工作及停征后代征税款结算解库和票证清点缴销等善后工作。
# BOS开发网kdbos.com
#B OS开发网kdbos.com数据统计中!!
Google.cn搜索关键字:
地区 试点 农村 屠宰 工作 所属 2003年 各市 其他 管市已
Google.cn搜索相关文章:
谷歌中搜索全球网 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地区停征屠宰税
百度中搜索 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地区停征屠宰税
谷歌中搜索www.kdbos.com 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地区停征屠宰税
上一篇: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进一步加强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Google.cn搜索相关文章:
谷歌中搜索全球网 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地区停征屠宰税
百度中搜索 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地区停征屠宰税
谷歌中搜索www.kdbos.com 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地区停征屠宰税
下一篇:投资企业债券不免利息税
相关文章
投资企业债券不免利息税 2008-07-17 19:18:30 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地区停征屠宰税 2008-07-17 19:18:30 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进一步加强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2008-07-17 19:18:29 个税征管紧盯老板白领今年开始全员明细申报 2008-07-17 19:18:29 个人所得税征收形式有变 2008-07-17 19:18:28 外交部官员:台日有关钓鱼岛所谓 2008-07-17 19:1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