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225_消费税
咨询时间:2006-9-16 6:29:37 咨询人: 咨询方式:网络咨询
咨询内容:我单位是从事化妆品批发兼零售行业,那我们是不是每月不用申报消费税呢,我觉行应是厂家来交吧,
答复内容: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国务院令〔1993〕第135号 ) 第一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以下简称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消费税。
所以,从事化妆品批发兼零售行业的单位和个人不是消费税纳税义务人。
答复时间:2006-9-20 17:20:38 答复单位:
郑州市国税局 #BO S开发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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