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RSS订阅 | 高级搜索 | 收藏本站 | 论坛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gdcode 注册
首页 | 财税咨询 | 地税辅导 | 涉税会计 | BOS教程 | 财务会计 | 办税指南 | 工商审计 | 企业实务 | 纳税辅导 | 税务策划 | 税收优惠 | 财税考试 | 论坛

可是根据国税发[2004]136号文件规定,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联系,且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提供一定劳务的收入,应按营业税的

时间:2008-03-23 来源: 作者: 【字体: 减小 增大点击: 收藏 | 投稿
  

留言时间: 2006-7-19 16:46:00  #BOS开发 网kdbos.com

留言标题: 续收取供应商违约金问题

# B O S 开 发 网kdbos.com

留言内容: 可是根据国税发[2004]136号文件规定,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联系,且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提供一定劳务的收入,应按营业税的适用税目税率征收营业税……本通知自2004年7月1日起执行。其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供货方收取的各种收入的纳税处理,比照本通知的规定执行。
请问我司的此种问题属于应征范围吗?谢谢!

# BOS开发网kdbos.com

回复时间: 2006-7-19

#BOS开 发 网kdbos.com

回复内容: 该文件说的是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提供一定劳务的收入征收营业税,例如进场费、广告促销费、上架费、展示费、管理费等。违约金是根据合同支付的,不属于劳务收入。 #BO S开发 网kdbos.com



文章摘自网络,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
数据统计中!!
上一篇:代扣营业税及所得税的有关问题
下一篇:出售固定资产营业税率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注册